按照現在的規定,港人在深圳居住半年以上,有合法穩定就業(yè),或有合法穩定住所,或者連續就讀,符合以上三種條件之一就可以根據本人意願,持符合上述條件的相關(guān)證明材料同有效期內的《香港居民來(lái)往內地通行證》,以及近期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數碼相採集檢測回執》,到居住地公安機關(guān)受理點(diǎn)申請辦理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》。

那麼在深居住的港人,辦理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》之後,可以享受哪些便利措施呢?今期深警幫曬你,帶你一起來(lái)看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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